时间:2019-07-09 | 栏目:非遗动态 | 点击:次
张国柱,字维桢,号宁字。平原县人。明万历二十八年(公元1600年)庚子科举人,万历三十八年(公元1610年)庚戌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进士。授河南临颍县知县,改直隶魏县知县。天启初年,晋户部主事,改礼部主事,升郎中。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,分巡嘉湖道。擢浙江布政司右参议。天启七年(公元1626年),擢四川按察使,旋升陕西右布政使。崇祯二年(公元1629年)入觐,回任中途突发重病,上请告归,被诬以“托病违限”落职。崇祯十六年(公元1643年),起用为陕西凤翔道副使,赴任中途至稷山县发病而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