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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二:北任冢

时间:2019-06-17 | 栏目:非遗动态 | 点击:

北任冢位于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北任村西北100米处,冢东西、南北长均为50米,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,成高台状,何年代、何人墓葬均不详。1999年8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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